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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明确高校基建142个廉政风险点

发表日期:2015-12-17 作者:郑州大学家教网 电话:155-1880-6494

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(记者贺迎春) 教育部昨日发布《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》,将直属高校、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、建设实施、竣工验收3个阶段可能会出现的142个廉政风险点一一标明,明确责任主体,提出了105条防控措施,并将风险分为“高”“中”“低”和“一般风险”等几类。

《防控手册》以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,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梳理,明确提出每个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和责任主体。

例如,在“设计招标”环节,“有意肢解、缩小工程规模规避招标,直接签订设计委托合同”就属于高等级廉政风险,其责任主体是“基建管理部门”和“招标管理部门”,防控措施为“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”。

又如“安全检查”环节,“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故意刁难” 属于中等级廉政风险,其责任主体是“基建管理部门”,防控措施为“检查组由多人组成,检查评分工作由多人分项进行,留档备案”等。

教育部表示,防控手册的编印,是构建权责清晰、流程规范、风险明确、制度管用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创新举措,对促进直属高校基本建设高效、安全、廉洁运行,推进基本建设全过程信息公开,不断强化校内外监督,以制度约束权力,用程序规范管理,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